| 2006年,我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以来,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已经广泛深入人心。2006年至今,全市发布公开招聘简章40个,886个单位提供390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万余名考生报名参加竞争。为进一步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日市人事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做了进一步规范。 一、规范考试内容 鉴于事业单位在设置岗位条件时,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经历、资格等均条件已作了严格限制,为体现公平,降低选人成本,《通知》对考试内容进行了规范。 一是从整体上将笔试考试科目分为三大类,即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别进行设置,各个类别的笔试内容有所区别,基本做到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体现在所有事业单位笔试必考《公共知识》和《心理素质》两科,个性体现在《专业知识》类别不同。 二是不同类别岗位考的《专业知识》不同,但进行了合并和整合,不提倡用人单位无限制设置笔试的专业科目。《通知》规定教育类的《专业知识》原则上考《教育综合知识》、卫生类原则上考《医学综合知识》、其他类原则上考《职业能力倾向》。为体现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特点,《通知》也允许用人单位设置具体的专业考试科目,但必须得到人事部门批准。《通知》对考试内容的大幅调整体现了近来年新的用人导向,既重视考生专业知识和基本功,又注重测试考生的智力、情商和心理健康;既重视考生的智力因素,更注重考生的非智力因素。 二、规范面试形式 《通知》规定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敬业心与责任心、自我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同时也允许用人单位可以采用实际技能操作面试,也允许用人单位在面试阶段加试专业。无论采用一种还是几种面试,面试成绩最多不超过总成绩的40%。 鉴于教育类岗位的特殊要求,《通知》允许教育类的面试可采用备课、说课等操作技能面试。也可以不进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作为进入体检考核的依据。 三、规范工勤岗位招聘 《通知》的另一特点就是规范工勤岗位的招聘。一是规范考试流程。鉴于工勤岗位实践高于理论的特点,《通知》规定工勤岗位招聘程序是先进行技能考试,然后再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考试实行淘汰制并且计入聘用成绩,凡技能考试在60分以下的全部淘汰,一律不准进入笔试和面试;60分及以上的才有资格进入笔试和面试。二是规范笔试内容,工勤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心理素质》,不再考其他科目。三是对聘用成绩的结构比例进行规范,技能考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30%。 四、规范报考条件的设置 针对以往用人单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设置表述不准确而导致不好审查考生专业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设置报考地域范围等条件上的种种限制的情况,《通知》对用人单位在设置报考条件上进行了规范。一是依据教育部对专业的设置和划分,发布《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学科)指导目录》作为用人单位设置专业的基本依据。二是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广揽人才。《通知》要求除大专学历的招聘地域范围可限定在宜宾市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地域限制。三是强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五、规范招聘次数和信息发布 鉴于过去公开招聘次数过多的情况,《通知》规定全市事业单位招考每年举行四次,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招聘日期。这四次招聘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7月、9月、12月。为保证事业单位公招信息的真实、可靠和权威,《通知》规定发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官方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 (宜人) 摘自《宜宾晚报*三江人才专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