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文化局关于市属
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人员和专门人才
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1号)和《成都市文化局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专业人员和专门人才实施办法》(成人办发〔2005〕16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4个市属文化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和专门人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岗位工作。
2、具有符合本岗位工作需要的文化程度或职业资格证件。
3、身体健康,年龄适合所需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用人单位及拟招考人数(共71名)
1、成都市川剧院2名
2、成都艺术剧院50名
3、成都市杂技团16名
4、成都画院 3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07年3月12---18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文化局各用人单位
3、报名手续: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及其他能说明身份的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由市文化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和公共知识笔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其他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成绩占70%;公共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础文化知识,成绩占30%,以上两项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一)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报考人员首先参加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由市文化局和用人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根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按招考人数以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公共知识笔试人员。
考核面试时间:2007年3月20、21、22日
考核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办公所在地。
考核面试结束一周内,在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
(二)公共知识笔试
通过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由市人事局组织的2006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3月31日上午
笔试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考试结束一周内,在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参加体检。
体检由市文化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由市文化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可简化为提供由学校向用人单位开具的学生现实表现证明;非在职人员的考核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因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综合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考。
八、聘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的拟补充人员应由市文化局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并报市人事局确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作调动、毕业生接收和聘用等手续。
九、监督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驻人事局监察室 86647526、成都市监察局驻文化局监察室87710405)。
各单位招考岗位、人数以及专业条件详见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咨询电话:成都市文化局 87712605、87731305、84463468
附件下载:
1、成都画院招聘方案
2、成都艺术剧院招聘方案
3、成都市杂技团公开招聘方案
4、成都市川剧院招聘方案
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文化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