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 新津县人事局
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二OO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县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经县主考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7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到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县政务中心三楼,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及1寸免冠近照1张。报名时应聘人员领取并填写《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然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并打印《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系在成都市的服务西部志愿者和村(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者须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出具的可以应聘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一份,待报名成功后在笔试前交县主考机关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7年3月29日、30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缴费收据到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于2007年3月25日至30日登陆网站凭系统自动返回的报名序号、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县主考机关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县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对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07年3月31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附件2)。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根据成人发〔2004〕83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的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成委办[2006]30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的服务村(社区)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1年且经区(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其笔试成绩加1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可于2007年4月1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登录新津县公众信息网(www.xinjin.gov.cn)或拨打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张榜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15日在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告知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如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不齐全,应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补齐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招聘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地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由主考机关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及考核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满分为100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主考机关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如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可按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新津县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028)82556736)。
咨询电话:新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28)82555577、 82556732。
各单位招考岗位详情和笔试内容可登录新津公众信息网(www.xinjin.gov.cn)、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及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附件:
1、《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二OO七年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3、《新津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二OO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