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川教[2007]113号
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6]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情况,现将我省2007年实施“特岗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06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为2007年实施“特岗计划”作好准备
2006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由于是首次实施“特岗计划”,启动时间较晚,在岗位设置、宣传动员、公开招聘、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聘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有的地区对岗位需求底数不清,政策宣传不充分,招聘结果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有的地区“特岗计划”教师分布区域和学科不尽合理,岗前培训效果有待提高;有的地方配套政策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聘效果。2007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在即,各地要认真总结2006年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07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作好充分准备。
二、统筹规划,抓紧做好2007年岗位设置和岗位计划申报工作
我省2007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两基”攻坚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
按规定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超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确定设岗学校和岗位需求计划,科学合理设置“特岗计划”教师岗位,做到以初中为主,按需合理配置,防止盲目设岗和随意设岗。
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特岗计划”教师,剩余指标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面试考核工作
面试考核是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保证招聘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州)教育、人事等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设岗县做好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面试考核工作。各设岗县要成立面试考核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制定面试考核方案,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面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序地组织和开展。面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面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2007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农村学校任教,对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筹下,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特别是我省民族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中小学编制资源,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促进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民族地区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缺额的,应原则上通过实施“特岗计划”进行补充。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尤其是高等师范院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通过召开座谈会、做形势报告等形式,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向社会发布信息,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应聘“特岗计划”教师。各地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加强与有关县(市、区)的沟通,帮助和指导其做好实施“特岗计划”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要认真细致做好岗位设置、公开招聘、配套保障等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将这项好事抓好、抓实。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李洪光:028-86137183,E-mail:jwjlhg@163.com
徐斯佳:028—86115370;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张更生,028-86112616;
四川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王少宇,028-86110717,E-mail:cdwsy@163.com;
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edusc.cn;
四川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王冲,028-86652838;
四川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处:贾召平,028-86761165;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李光辉,028-86752575,
李文利:028-86759175;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址:www.scpta.gov.cn
四川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贺绍品,028-86620302。
附件一:《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二:《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办法》
附件三:《公开招聘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简章》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村学校 教师队伍 计划 通知
抄送: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一
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6]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特岗计划”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
“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我省“两基”攻坚县为主,适当兼顾一些缺编较多、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三.“特岗计划”实施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岗计划”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
四.“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其职责分别是:
省教育厅:牵头起草我省2007年“特岗计划”的实施方案、招聘办法、招聘简章等,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收集各地对“特岗计划”教师的需求计划、提出各设岗县“特岗计划”分配计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市(州)对拟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岗前培训;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的跟踪了解和评估等宏观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特岗计划”应由地方负担的经费;对省级部门实施“特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人事厅: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会同教育厅共同做好“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
省编办: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及结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规范管理。
相关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省上统一要求,协调组织本辖区各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县“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及日常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岗计划”教师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岗计划”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少数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适当安排一定的“特岗计划”教师。
五.“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六.“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和考核;⑤体检;⑥确定招聘人选;⑦岗前培训;⑧教师资格认定;⑨签订协议;⑩派遣上岗。具体招聘工作按《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办法》执行。
七.“特岗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特岗计划”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3.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岗计划”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4.“特岗计划”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计划”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6.“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
各地区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八.“特岗计划”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特岗计划”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服务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九.“特岗计划”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岗计划”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计划”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十.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二
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办法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2006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制定本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竞争、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附1)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
1、宣传动员。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和相关市(州)、各设岗县的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以及各普通高校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工作。
2、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岗学校、学科岗位和岗位需求计划,会商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同意后,以县(市、区)政府名义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省教育厅根据设岗县教师缺编情况、岗位需求计划和全省“特岗计划”教师岗位总数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各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数,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审定后报教育部。
3、公布岗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根据教育部最终确定的招聘计划,在实施招聘工作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四川省2007年“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4、自愿报名。所有参加“特岗计划”的报考者一律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简章),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确定参加考试的地点,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免冠数码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报名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其中,四川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教育厅委托报名者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学校通过由教育厅给定的网站和密码(报名结束前通过电话或传真告之学校)进入本校学生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是否合格意见,审查后,将资格合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的分类名单加盖学校公章,于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人事处各1份备案;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教育厅派专人在报名网上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报考者应在网上整个报名工作结束后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样表见附2)。
资格复审在面试时进行。
6、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7、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请服务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人事厅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先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服从调配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样表见附3)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http://www.edusc.cn,下同)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8、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告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携带《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登记表》2份(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下截,并贴上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由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面试工作小组在考生面试时先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的依据是《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审查后,在面试考生提交的2份《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在设岗市(州)的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由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设岗县政府所在地。各地的面试方案由各设岗县教育、人事部门制定,并在面试前报所在市(州)教育、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并采用打分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由面试考核人员登记在《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登记表》的面试成绩栏。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州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向社会发布公告,并通知体检相关事项。
9、体检。身体检查由设岗县教育、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医院必须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方便应聘者,体检工作在面试结束后即进行,具体时间由设岗县自行确定。
10、确定招聘人选。体检结束后,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根据省下达的“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数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初步提出本县拟招聘人员名单(样表见附4),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审定各设岗县拟聘人员名单,审核确定后的拟招聘人员名单通过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11、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方式可设若干专题讲座,培训时间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岗前培训的规定和要求自行确定。
12、教师资格认定。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3、签订合同。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见附5)。
14、派遣上岗。“特岗计划”教师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直接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附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2、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3、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面试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4、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5、《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
附件三
公开招聘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简章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2007年招聘“特岗计划”教师共342名,其中:初中教师185名,小学教师157名。招聘计划和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计划”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在编的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2、“特岗计划”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计划”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计划”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计划”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参加四川省2007年“特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2007年4月30 日—— 5月13日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报名者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确定参加考试地点,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均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和《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3、资格初审:2007年 5月15 日——2007年 5月17日为相关部门(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审查的依据是《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5月22日以后,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也可在填报信息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名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30K。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考前一周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7年 6月2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请服务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公布笔试成绩:2007年6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服从调配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2007年6月19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http://www.edusc.cn,下同)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2007年 6月25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设岗县(考生申请服务的县)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下载《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参加面试时,携带《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2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审查,设岗县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打分方式进行。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若参加某类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参加该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的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4、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九、确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数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十、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拟聘人选。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涉及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附表1:《四川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附表2:《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