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来源: 政府机构编制处
2月28日,四川省召开全省农村综合改革会议,对包括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进行了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对德阳、资阳2市和双流、武胜、通江、屏山、茂县5县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作了部署。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蒋巨峰同志提出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增产增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乡镇在履行好政府职能的同时,要把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事务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二是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把为农服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要强化劳动保障和就业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经营性服务的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市场化运作。整合现有的事业站所,合理设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施政行为,依法维护农村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三是整合资源配置,适当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组布局。调整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发展,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和方便群众,有利于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妥有序、实事求是。调整的重点是平原地区、交通便利和经济发达地区。四是精简乡镇行政编制,综合设置行政机构。乡镇机构编制“十一五”期内只减不增是一条底线,不得突破省编办核定的机构和编制总量。各级各部门在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上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减少干预,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尤其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对分流人员原来的身份界定必须把实、弄准,分类解决,不能大包大揽,人为增加基数、增加负担、增加矛盾。在统一的政策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制定既维护分流人员切身利益又切实可行的人员分流办法,积极探索妥善安排分流人员的有效途径,多渠道开辟人员分流渠道,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