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近日发出通知,定于5月18日进行今年首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考试。参加考试的对象为川人发〔2008〕11号和川人发〔2008〕12号文件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州)和县(市、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含基层国土资源所)中,经自愿申请,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范围,需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办理登记的人员(含暂缓登记对象)。
登记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均为《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占40%,相关法律法规占60%。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来源:http://www.scrs.gov.cn/xwdt/snxw/200804/t20080411_9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