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9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今年全省统一公招笔试时间集中安排两次。各市州和个别省垂直管理系统安排在上半年,笔试时间定于6月11日(7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7月29日-30日面试),省级机关和其他省垂直管理系安排在下半年,时间待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的,可加试专业科目。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现场操作等方式,与公共科目笔试同时进行,不再另行加试专业面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其中,三州等艰苦边远地区及个别专业性特强、工作急需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可放宽到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加考试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分别划分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通知》要求各市州和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录用条件和程序,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认真做好考录工作。对不按编制限额、职数和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以及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